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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了你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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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2 23:3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废了你
      
   
    1
    1998年,某个星期五的下午,小五所在的高中放了学,这就意味着这所学校一千多学生快乐的双休日的开始。校门口涌出大量的自行车,小五和他的哥们也是其中的一部分,他很开心,因为就在今天,他向一个喜欢的女孩子表白了。
    小五表白的方式其实很普通,说实话,就表白而言,似乎很难有什么新奇的方法,何况小五只是一个高中生。他写了一张纸条,托一个朋友送到了那个女孩子的手里,女孩还没有答复。但是小五已经十分高兴了,因为他把那张纸条送出了手。其实表白是需要勇气的,因为要做好被拒绝的心理准备。小五觉得自己的准备十分充分。
    等待的过程也许是最难熬的,但是对于一个十分自信的人而言就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2
    那个女孩子就在小五和他哥们队伍前面,推着车和为了自己的身体和孩子的健康您须谨记此常识她那些女同学说说笑笑地走着,不是会回过头来看上小五一眼,小五装作没看见,继续和兄弟们谈论着自己一点也不熟悉的足球。
    出了学校的门口他们就可以骑上自己的自行车了,由于速度的差别,小五觉得这一段通往校门的路特别的漫长,虽然并不十分乏味,但是很明显他觉得自己的速度受到了限制。仿佛只要出了这校门就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似的,而现实是永远有那么一个门关着一个地方,因为人们觉得自世界并不安全,需要门来保护自己。
    三
    南宋,临安,西湖边。
    小七的脚步有一些踉跄,走几步就要找一棵柳树扶一下,因为他喝了酒,很多的酒,嘴里还念着“红酥手,黄藤酒”。随便哪一个人见了,就知道这小子今天去喝了花酒了,所谓花酒,就是有女孩子在一旁陪着喝的酒。
    小七也知道自己不在书院里好好念书和朋友跑出去喝花酒很是不对,但是他已经十七岁了,作为一个男人,不去过那种风月场所是得不到大家的承认的。他这是第一次去,留下的印象十分的美好,其实具体点说,是对其中一个女孩子的印象十分的美好。她在小七的耳边轻轻唱道: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手破鲜橙。小七不自觉得低头看了看她的纤纤玉手,酒意直冲脑门,但觉一阵恍惚。
    四
    小七在回家的路上还在回味这首词。她只唱了第一句,连上阙都没有唱完,这首词小七还是知道的,下阙里有一句:马滑霜浓,不如休去。这是在挽留自己吗?可为什么她不唱出来呢?也许这是作为一个女孩子应有的矜持。
    小七忽然想起自己起身离开时那个女孩子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只是现在酒意正浓,他早已分不清楚这到底是自己记忆还是想象了。
    5
    学校门口,每到星期五放学的时候总是聚集了大量的混混,有的是退了学在社会上游荡,有的则还在别的学校上学,他们每到这个时候就会像闻到了血腥味的鲨鱼一样纷纷聚集到这里。小五学校里也有不少和他们熟识的,一出来就和那些混混打成了一片,情形很像是刑满释放的囚犯见到了自己的亲人。但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的神情是非常得意的,并不时用眼角瞟着自己班里的同学,好像在宣称:看见了没,我在外头认识人,以后少惹我。
    校内校外的混混们汇合之后也并不离开,一个个骑在自己的自行车上,看着学校里纷纷出来的女生,看到哪个漂亮的就交流一下感想,颇有点指点江山的感觉。
    6
    事情来得太突然,小五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他看到一个小混混,骑着车在路过他喜欢的女孩子身边的时候伸手拧了她的屁股一下,女孩的脸色为之一变,轻轻地尖叫了一声,马上加快了自行车的速度。混混在她身后不快不慢地跟着,发出一种类似得逞的笑声。小五觉得这笑声十分刺耳,有点像乌鸦的叫声。他也加快了速度,跟在那个混混后面,想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
    七
    小七第二次去春暖阁喝花酒是一个人,他想换一个氛围,因为总是一群人去感觉都一样。他又点了上次的那个女孩子,因为他想听她唱那首词的其它部分。
    女孩过了很久才出来,但是长时间的梳妆打扮似乎并没有让她看起来容光焕发,相反的她的头发还有一点点乱。
    八
    小七虽然听完了整首歌,但是却完全没有了上次听的那种味道了。他觉得很奇怪,因为前后不过才隔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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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店小二比较多嘴,其实事情很简单。就在小七来之前,一个客人想和那个女孩子过夜,她不同意,客人火了,把一碗酒泼在了她身上。春暖阁并不是妓院,这里只是一个喝酒听歌看舞的地方,这里的女孩子也只是艺妓,陪不陪客人过夜由她们自己决定。或者不应该这么说,她们其实也和普通女孩子一样,想要得到她,也得使出浑身解数追求,然后得到她们的芳心,明媒正取了才可以。
    小七觉得那个人已经不是简单的不懂风月了,他感到有一些愤怒。
    9
    “小骚货,怎么不回话啊?”
    “小妞,骑慢点,跟哥哥一起骑嘛。”
    混混在后面叫换着,但是女孩越骑越快,混混终于放弃了,骂了一连串的脏话之后就拐了弯不见了。
    小五这时才回过神来,他觉得自己应该去揍这小子一顿,就算是个混混又怎么样,自己这么窝囊,被人带了绿帽子都不吭声,一定会被兄弟们瞧不起。虽然那个女孩并没有答复小五,但是小五似乎已经在潜意识里把她当作自己的女朋友了。
    “老子要废了他。”小五在心里默默念道。
    十
    很快小七就打听到那个家伙是谁了,也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货色,其实想想也是,任何一个稍微有一些素养的人都应该知道那里的规矩。
    那人就是小五家隔壁布料店的老板,三十来岁,一脸杂乱的胡须,小七一想到他伸手搂着女孩纤细的腰,犹如钢丝一样的胡须扎着她粉嫩的小脸就觉得一阵恶心,更不用说是再往下设想一步了。
    出于关心,小七又去了春暖阁一次,还是那个女孩子,她对小七说了上次的事。虽然事情他早已经知道,但听她说来的感觉毕竟来得比较打动人心。小七看到她眼里一滴泪珠滑过她略施粉黛的脸,借着酒意,小七顿觉得自己豪气万丈,仿佛一时间成了一个顶天立地仗剑而行的侠客,他搂着女孩子腰的手不自觉地用了用力,然后慢慢对着女孩吐出几个字:“放心,我去废了他。”
    (最后)
    小五和兄弟们商量怎么去废了那个混混,那时候比较流行哪里犯错就惩罚哪里的做法,小五决定拿一把小刀穿了那个混混拧女孩子的手。那个混混其实在他们当地还有一些名气,小五知道做这件事并不容易,也许还会付出很惨重的代价。但小五一想到自己把他的手穿掉的就觉得血脉喷张,他甚至都不愿意去考虑什么后果了。因为后果都是那些失败者去考虑的。
    但是有太多的事情其实是不分成败的,它只是一件事情罢了。
    小七说了那些话之后,女孩子有些怕。小七却只想着自己的剑从那个家伙喉咙上刺下去的感觉,刹时血光冲天。小七向自己的剑喷了一口酒,洗去上面的血迹,然后还剑入壳,大摇大摆地吟着诗渐渐走远。
    (最后的最后)
    小七在西湖的岸边醒来。
    有湖必有岸。什么岸,杨柳岸。他想着自己该去把一个1998年混混的手给穿掉,废了他。
    小五在课堂上沉沉睡去。他想回到自己最喜欢的年代和那个年代里最想待的地方,南宋,临安,他觉得自己应该去把一个胡来的布店老板的喉管用剑给割开,废了他。
    他们交换着时空,却不能分享。小五点燃了自己平生的第一根烟,他觉得自己从那一刻起将走向成熟,因为他开始考虑后果,所以他不想对那个混混干什么了。
    小七继续喝着自己的酒,嘴里吟着“人生如雾亦如梦,情如朝露去无踪”,小七知道自己将从此在风月场中逍遥自在,因想知道如何治疗手指白癜风为他学会了如何使女孩子对自己一见倾心。他当然不会对布店老板干什么,那只是酒后的胡言乱语。
    他们穿越时空,一起用手指敲同样的节拍,微笑着看轻歌曼舞。
    你不觉得这是一个无可奈何的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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