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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下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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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5 09:47: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反垄断法》下的合并
日期:2015-03-06浏览:625508评论:0核心提示:
南北车的合并鼓励了投资者对更多国企巨无霸重组的想象,想象力所到之处,中国电信与联通、中国移动与广电网、中石油与中石化的合并传言满天飞。电信和石油化工本来是市场集中度很高的行业,《反垄断法》明明摆在那里,也阻止不了投机者的臆想。可见对《反垄断法》,各方做的都是实用主义解读,与法律权威背道而驰。
南北车的合并鼓励了投资者对更多国企巨无霸重组的想象,想象力所到之处,中国电信与联通、中国移动与广电网、中石油与中石化的合并传言满天飞。电信和石油化工本来是市场集中度很高的行业,《反垄断法》明明摆在那里,也阻止不了投机者的臆想。可见对《反垄断法》,各方做的都是实用主义解读,与法律权威背道而驰。
南车与北车去年最后一天宣布合并,至今仍在上交所分别交易。按双方公告中的说法,合并案需要通过商务部、境外反垄断审查机构,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监管部门会不会批准?外界乐观一片,市场也几乎听不到反对的声音。硅胶密封条南车北车的合并,避免海外市场恶性竞争,是中国高铁走出去的理性选择。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形成合力,推动中国高端装备进一步走向世界,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加速转耐高温不锈钢管型。可以说,两车合并既是两个市场主体提升利润的选择,也是国家战略意志的体现。并且,两个企业具有同一个控股大股东:国资委。合并行为很可能是政府主导。有了国字头的背书,反垄断机构没有不顺水推舟的道理。
按《“京津冀核心区”六市试行统一重污染预警分级标准反垄断法》,操作层面有三个反垄断执法机构:商务部反垄断局、发改委反垄断局和工商总局反垄断局。三部门各司其职。其中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发改委负责价格反垄断,工商总局负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等。南北两车包揽了国内所有动车组、80%以上的货运列车以及大部分地铁车辆的市场份额。在国内,这两家“京沪永远涨”破功 “金九银十”将黯淡收场企业根本没有竞争者,因而也就不会得到滴滴和快的合并那样的待遇:被易到举报。南北车的合并,甚至不会招致舆论的质疑:这两家企业本为一家,2000年才分拆为两个集团,名义上是构建竞争主体、避免重复建设,实则划江而治,各据一方,并未实现有效竞争;大股东是一家,利益基本一致,根本上也没有竞争动力。如今合二为一,换个马甲,旁观者自然也无由置喙。至于南北车合并后威胁到的海外对手,更没有举报的理由,毕竟在海外氟碳铝单板市场,南北车的出口还刚刚起步,份额远低于西门子、阿尔斯通等厂家,想反对都没有真凭实据。
可在中国国内,一“金稳委”成立 商业银行风控迈向“知识图谱”时代个连第三者都不存在的行业,绝对的市场份额意味着绝对的定价权,意味着对消费者的损害潜力。此前铁道部系列贪腐窝案中曾暴露出高铁设备招标中的超高价格,一个马桶十余万元,腐败溢价势必通过高铁的出售传递给乘客。相对于海外制造商,中国高铁凭借庞大的市场规模和相对廉价的劳动力,获得了竞争优势,高铁设备普遍较竞争对手低1/3,中国消费者似乎没理由抱怨被迫支付了垄断高价。可反垄断审查的宗旨就在于杜绝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敲诈消费者。具体到高铁设备,在海外设备和国产设备间,合并了的南北车毕竟有了售价1/3的可操纵空间。
《反垄断法》根本上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却又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给出可操作空间。若集中行为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做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这或许将成为南北车合并获得赦免的主要依据,却也将使得法律权威受到质疑。如果说南北车合并还有一点公共利益在里面,石化与电信部分合并的公共利益恐怕更为牵强。套用柴静《穹顶之下》给出的一组数据:美国石油业6300家企业,中国只3家。3家还嫌多,中国人的公众利益岂不就是生活在雾霾的穹顶之下。
文/邢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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